响水县人民医院眼科冷凝器询价采购公告
响水县人民医院眼科冷凝器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眼科冷凝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受响水县人民医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眼科冷凝器 ”采取询价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医院眼科冷凝器询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6 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采购需求:
1.响水县人民医院眼科冷凝器一台询价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15日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免费质保期:三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及书面声明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谈判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5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含体外诊断6840)(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与代理公司联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图书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图书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采购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0%,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响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许利玲 联系电话: 1808216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红霞 联系电话:1317933477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13905119101
响水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