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药品供应商廉政座谈会暨业务洽谈会

发布日期:2025-08-20 访问量:149次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与合法权益,8月11日下午,我院召开药品供应商廉政座谈会暨业务洽谈会。副院长张成余、副院长潘永富、药学部主任王继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药品商业公司代表、药学部采购与质控人员等近20人参加会议。会议聚焦药品全流程监管、廉洁从业教育及商业贿赂防治,通过政策宣导、风险剖析与互动交流,构建“亲清”医商关系,推动医院药品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会议伊始,药学部主任王继仿传达了7月25日医院药事会议精神。他强调,药品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政策,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价格合理;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给予医院工作人员回扣、礼品或宴请,违者将列入医院“黑名单”并上报监管部门。

分管药学工作的副院长张成余围绕药品管理核心环节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质量为先;二是供应保障;三是合理用药支持。要求药学部配合医院开展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等工作,提供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及临床用药建议。

他指出,药品质量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安全,供应商与医院是责任共同体,必须杜绝“重利益轻质量”行为。”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院长潘永富结合行业典型案例,剖析药品购销领域廉政风险点,提出“三个严禁”:一要严禁利益输送,不得以咨询费、讲课费、旅游赞助等名义变相行贿;二严禁干预诊疗,不得通过医药代表影响医生处方行为;三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夸大药品疗效或隐瞒不良反应。

潘院长强调,每月17日为供应商接待日,地点在药学部办公室,严禁任何人在另外时间和地点接触供应商代表。医院将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对违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自由交流环节,供应商代表围绕“如何优化配送流程”“加强学术合作合规性”等议题建言献策。医药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医院要求,建立内部廉洁审查制度,定期对销售人员开展合规培训。药学部采购组就“紧急用药绿色通道”“电子追溯系统对接”等问题与供应商达成共识,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

此次会议通过“政策宣讲+风险预警+合作共建”三位一体模式,进一步压实了医院与供应商的廉洁主体责任。未来,我院将持续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清正医风护航患者健康,为打造“廉洁医院”标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