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案例解读

发布日期:2026-02-09 访问量: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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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医院集中整治医德医风工作,强化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下称九项准则)的深刻理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强震慑固防线作用,医院纪委推出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专栏,每期收录医疗卫生系统中违反九项准则的典型案例,深度解读每一项准则的涵义,同时深挖共性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九项准则

背景资料

九项准则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针对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原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并于2025年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典型案例一】20062月至20104月,宋某利用担任某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站副站长职务之便,违规向某外科医院、某创伤手外科医院转送病人,收取好处费共计164万元。201112月,某市人民法院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3年。201312月,某市卫生局给予宋某开除公职处分。

【典型案例二】2018年,四川某私立医院业务员陈某请托张某向该医院介绍患者,并表示向张某支付转诊病人医疗费用的20%作为感谢费2019年至2020年,张某先后2次将区第二人民医院病人介绍给该私立医院,并收取感谢费”5300元,违反医疗机构相关纪律规定,损害职业形象。20224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非法转诊的定义?

非法转诊是指医生将患者转诊至其他医院或医疗机构,但转诊行为并非出于医疗需要或患者意愿,并可能存在其他不当的目的,例如从中牟利或推销相关产品等。这些不当利益可能会影响医生的专业判断和决策,导致患者受到不必要的医疗干预或者错失合适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会破坏医疗行业的信誉和公信力,是一种非法的且不道德的行为。

非法转诊的危害?

就医成本推高机制

医院支付介绍人感谢费导致双重后果:一是直接削减医疗收入,二是通过过度诊疗向患者转嫁成本。多家医院竞价争夺患者资源,形成恶性循环,最终由患者承担全部经济负担。

医疗生态破坏路径有偿转诊扭曲分级诊疗制度,基层机构为获取利益将患者转向高回报医院,而非按病情需要转至上级医疗机构,破坏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核心原则。

腐败滋生与监管困境、药品回扣类似,有偿转诊需通过虚构交易、伪造票据掩盖成本,滋生系统性腐败。此类灰色交易增加监管难度,为权力寻租提供空间。

职业伦理崩塌医务人员受利益驱动,转诊决策从病情需求异化为报酬最大化,甚至怠于提升医术,沦为医疗中介,严重阻碍行业技术发展与职业公信力。医疗转诊制度的规范要求与实践准则

根据《九项准则》规定,医务人员基于患者病情需要实施的转诊行为属于正当医疗服务,但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必要性原则转诊决策应完全以患者诊疗需求为依据,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2.禁止利益关联严禁通过转诊行为获取个人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指定机构回扣、分成等不正当收益。

3.程序合规性转诊过程需符合医院规章制度,包括知情同意、病历交接等标准化流程。